设研院(300732) -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研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HNDIHNDI(SZ:300732)2025-12-15 10:36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设研院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陆达律所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省中工设计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武芳芳、 张永权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 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5)陆法意字 175 号 致: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