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行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 度: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