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贝斯特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应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