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应安排独立董 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