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券投资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公 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 等方面的监督,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备案;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