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 1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