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25 年 12 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 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 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 - 1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