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68862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 财产权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