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68862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选举,保 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拟选举两名以上董 事时,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