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68862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 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呈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总经理、总工 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