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6886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