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0020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SIEYUANSIEYUAN(SZ:002028)2025-12-15 11:47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 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如有)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