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0020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