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 - 公司章程修正案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 其他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 |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 |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 |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 | 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 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 | 程,股东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