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全面深 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有效 地调动董事、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 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及《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顾问等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与目标高低相匹配; (二)薪酬增减与业绩变化相一致; (三)市场化业绩才有市场化薪酬。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公司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