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本公司投资人 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及其他因业务往来可能知悉本公司内幕信息的单 位和个人。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