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担保对象的资格审查 第七条 公司仅向其持有股权的单位提供担保且按照股权比例 承担风险。被担保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