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年度报告公 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严防 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