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002092)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各 部门、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 围的保密责任,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的披露信息,现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1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公开的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重大信息包括: (一)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 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