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 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深交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应当向深交所提交股 东会网络投票申请,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 等内容。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提案人提出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由董事会公告。公司应按原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 顺序,对临时提案连续编号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深交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在股东会召开二个交 易日(不含当日)以前,向深交所指定的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数据格式和报送方式遵守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股东会应当 在深交所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