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 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 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