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机构 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 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