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