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 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规定致使公 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 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