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证券监管部门等 相关政府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