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5年12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年12月1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充 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关于 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 (2020)60 号)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规 定》(国家电投规章〔2024〕2 号),修订本规定。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审计机构、人员、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靠职工群众 参与经济监督,实现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审计期间的全覆 盖。 (二)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审计相结合,直接审计与间 接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非现场、报送、 就地、派出、联合、委托或授权审计相结合,全面审计与专 1 项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三)坚持风险导向,以账项审计、制度审计、合同审 计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内 部管理提升。 第五条 内部审计应以以下为实施依据: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