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300579)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各全资、控股和有实际控制力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 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