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ΞO ⁣= ⁣ΞE ⁣# ⁣+ ⁣ΞF\Xi{\bf O}\!=\!\Xi{\bf E}\!\#\!+\!\Xi{\bf F}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委员会 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