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委 托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东兴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委托人相关的申报和披 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 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东兴证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东兴证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东兴证券委托本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