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WISCOMWISCOM(SZ:002090)2025-12-17 12:0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 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1页,共 10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