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连续、稳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