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3、福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FRMS CO., LTDFRMS CO., LTD(SZ:300049)2025-12-17 12:47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 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本工作细则中亦包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含义)是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