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27、董事及雇员证券交易守则(草案)
FRMS CO., LTDFRMS CO., LTD(SZ:300049)2025-12-17 12:47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雇员证券交易守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雇员证券交易守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避免内幕交易及市场不当行为,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系董事及雇员买卖公司证券时用以衡量自身操守的标准。公 司董事及雇员须尽量保证其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的所有交易均按本守则进行。 第二章 释义 第三条 就本守则而言: (a) 除下列(d)段所载的情况外,"交易"或"买卖"包括:不论是否涉及代价, 任何购入、出售或转让本公司的证券、或任何实体(其唯一或大部分资产均是本 公司证券)的证券、或提供购入、出售或转让该等证券、或以该等证券作出抵押 或押记、或就该等证券产生任何其他证券权益,以及有条件或无条件授予、接受、 收购、出售、转让、行使或履行现在或将来的任何期权(不论是认购或认沽或两 者兼备的期权)或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