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矿业(025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ZHIHUI MININGZHIHUI MINING(HK:02546)2025-12-18 04:03

西藏智匯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西藏智匯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 能,加強公司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 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及其附錄C1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和 《西藏智匯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設立董 事會審計委員會,並制定本制度。《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上市規則》關於董 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審計委員會委員。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其 主要職責是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內部控制、財務信息和內部審計等進行監 督、檢查和評價等。公司設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且須全部是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 行董事應當在委員會成員中佔多數,其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香港 上市規則》所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