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传音控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之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之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音控股")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