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丰 股份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 同意注册,润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