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 - 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附属公司之权益
XINTE ENERGYXINTE ENERGY(HK:01799)2025-12-18 11:3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為配合首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之設立,於2025年12月18日,合夥企業轉讓協 議已訂立,據此內蒙古能源將合夥企業之79.92%財產份額(對應認繳金額為 人民幣1,337百萬元)轉讓予管理人。 除為了實繳合夥企業出資額而應支付的金額外,目標份額的轉讓並不需要支 付任何額外代價。轉讓代價由內蒙古能源與管理人參考內蒙古能源於合夥企 業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按公平原則磋商後釐定。 XINTE ENERGY CO., LTD.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99)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附屬公司之權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0月16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擬於上交所申報發行 首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出售事項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出售事項構成本 公司於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之申報及公告 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