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FSLFSL(SZ:000541)2025-12-18 12:3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 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1 — 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第二章 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