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达控股(08471) - 须予披露交易有关收购於目标公司的24%股权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each New Holdings Limited 新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71) 須予披露交易 有關收購於目標公司的24%股權 收購事項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交易時段後 ),買方( 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與賣方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此,賣方已同意出售而買方已同意購買目標公司 的 24 % 股 權 , 總 代 價 為 人民 幣 11.6 百 萬 元 。 收 購事 項 後 , 目 標 公 司 將 由 買方 持 有24 %股權,其餘76 %股權則繼續由賣方持有。 GEM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 於收 購 事項 的 一 項或 多 項適 用 百 分比 率( 定 義 見GEM 上 市 規則 )超 過 5 % 但低 於25 %,根據GEM上市規則,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故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