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 理,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株洲 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本制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 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 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四条 实施对外捐赠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捐赠批准程 序以及行为的实施必须符合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形式及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包 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 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 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