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股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2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致: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松井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松井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