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601665)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行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对本行 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 会议的其它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本行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本 行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本行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