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 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