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指定证 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定期会议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