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自身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