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科学地进行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架构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长一人。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的需要,设立战略 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