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芯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 号), 同意芯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申请。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24,860,441 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 发行股数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