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管理体 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全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构建和谐社 会,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主要负责对公司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ESG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接受公司董事 会监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出现不适宜担任委员的情形, 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