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草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草案) (2025 年 12 月 2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