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1.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 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 3.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 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